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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2013年1月14日)-人权观察今天说,57国联署致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呼吁将叙利亚情势提交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审理,使国际阻止叙利亞重大人权侵害的努力获得新动力。其他国家也应加入此一呼吁,让犹䂊不决的安理会成员国感受到正视责任问题的迫切性。

这封信函由瑞士于2013年1月14日发出,并得到法国、英国、德国、波札那、突尼斯、日本和哥斯大黎加等国联署。函中强调叙利亚存在普遍的有罪不罚现象,因此安理会必须采取行动弥补此一问责漏洞。人权观察说,联署该信函的国家遍及世界每一区域,足以代表联合国多数会员国的意见。

人权观察国际司法部门律师巴尔基斯•加拉(Balkees Jarrah)说:“当联合国估计叙利亚死亡人数已高达6万人,这项司法提议应该足以唤醒安理会采取行动。俄罗斯和中国已瘫痪安理会太久,此刻该正视全世界其他国家的正义呼声了。”

叙利亚不是《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即《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因此,唯有安理会将叙利亚情势提交国际刑事法院,该法院才能对此案行使管辖权。人权观察说,安理会的移送权能使原本无法追究的严重国际法罪行受到司法追诉。安理会曾两度行使提交权,即2005年的苏丹达尔富尔(Darfur)案,和2011年的利比亚案。但在其他许多重大问题上,虽然大规模严重国际法罪行的事证已相当坚强,而且难以期待当地司法加以追究,安理会却未能采取行动,例如斯里兰卡的血腥冲突。

安全理事会在叙利亚问题上陷入僵局已近两年。俄罗斯和中国曾三次动用否决权,使讉责当地人权侵犯的决议无法通过。

“提交本案将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而是授权国际刑事法院就朝野双方罪行均加以调查,”加拉说。“如此将可使冲突各方不再以为自己有机会免除刑责,并且知道侵犯人权的行为可以把他们送进海牙监狱。”

联署此函的57个国家,包括欧盟全体会员国——除了显眼的瑞典例外。阿拉伯国家联盟虽强烈呼吁对叙利亚问责,包括曾在2012年7月的一项决议中提及国际司法,但只有突尼斯和利比亚签署了这次由瑞士发出的信函。在1月6日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访问时,埃及总统莫罕默德・穆西表示支持叙利亚人民要求国际正义的呼声,但埃及并未联署。人权观察曾在2013年1月13日致函埃及外交部长,敦促埃及加入联署。在现任安理会成员国、同时亦为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的7个国家中,除阿根廷和危地马拉外都已签署。

人权观察敦促其他国家──尤其是一再发言关切叙利亚杀勠的阿拉伯各国──加入呼吁问责的行列,支持将本案提交国际刑事法院,才能有效地调查和起诉在叙利亚侵犯人权的罪魁祸首。

某些国家的政府对签署此函感到犹疑,据说是考虑到追究刑责的行动可能阻碍和平谈判,因为国际刑事法院一旦介入,将切断叙利亚总统巴沙尔・阿塞德和其他高官的退路。

然而,这项对安理会的请求,是在阿塞德最近一次公开演说之后提出,而他在演说中没有提到任何离开叙利亚的计划。

“阿塞德没有谈到逃亡路线,反而誓言‘生死不离叙利亚’,”加拉说。“从另一角度来说,提交国际刑事法院将使其他行动者警觉自己可能被列为罪犯,因此有助阻止更多的人权侵犯。”

人权观察指出,从巴尔干等其他区域冲突的经验来看,针对高官、将领和叛军领袖的刑事追诉,其实有助于推动和平进程,因为它使那些阻碍冲突解决的角色失去正当性、因而被边缘化。再说,如果我们无法让这些国际法上最严重犯罪的行凶者负起责任,只会助长这些罪行继续发生。

人权观察详尽纪录并谴责叙利亚政府安全部队及官员普遍违反人权的行为,包括法外处决及其他方式非法杀害平民强迫失踪刑求、使用燃烧弹、使用集束炸弹任意拘押。人权观察确信叙利亚政府部队已触犯危害人类罪

同样地,人权观察也纪录反抗军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法外处决及即审即决、在反抗军管理的拘留所中的刑求虐待、以及使用儿童士兵

在叙利亚追究责任的必要,已在国际社会各角落获得重视。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已在许多场合提出建议,呼吁安理会将该案提交国际刑事法院。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12年6月的一场会议中,马尔代夫曾代表23国发表声明,支持人权高专的上述呼吁。此外,欧盟外交理事会(European Union Foreign Affairs Council)也在2012年12月通过决议,呼吁安理会紧急处理叙利亚情势,包括提交国际刑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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