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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吉隆坡地铁站张贴大幅广告,劝导民众不得传布假新闻,2018年3月28日摄。 © 2018 独立摄影记者/路透社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马来西亚政府提出对“假新闻”科以刑罚的法案,直接侵袭言论自由,应予撤回。

该法案显然针对马来西亚国内外有关总理纳吉涉及该国主权基金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污丑闻的舆论。纳吉被指控挪用一马发展公司资金,金额高达数亿美元。2018年3月21日,通讯部副部长表示,任何有关一马公司的新闻,若未经政府证实即为“假新闻”,政府将予处置。

“马来西亚政府显然想利用‘假新闻’法阻止一切不为政府乐见的新闻见报,不论是贪腐或选举事务,” 亚洲区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该法案是一项空前、大胆的举措,企图以严苛刑罚和笼统条文钳制全世界有关马来西亚的舆论。”

马来西亚政府显然想利用‘假新闻’法阻止一切不为政府乐见的新闻见报,不论是贪腐或选举事务。
布莱德・亚当斯

亚洲区主任

新订的2018年《反假新闻法》草案已于3月26日提交国会,内容规定凡故意创作、散布或发表“全部或部分不实”的“新闻、信息、数据或报导”,即“假新闻”,可处十年以下监禁。若“假新闻”内容涉及马来西亚或影响马国公民,该法亦可适用于马来西亚境外个人或组织。

马来西亚原本已有许多法律──例如刑事诽谤罪──可对和平言论加以刑事处罚,因此所导致的自我审查与寒蝉效应将因该法案雪上加霜。该法案并未对新闻的真假建立明确标准,也没有区分记者或社交媒体贴文者是否恶意造假或纯属失误。

该法案并规定,凡是“有合理根据可资认定内含虚假新闻”的网络内容,个人、公司或网络平台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否则可处10万马来西亚令吉(约2.6万美元)以下罚金。该法案要求经营第三方内容平台的业者承担审查内容真实性的困难决定,其审查条件对于压抑合法言论有鼓励作用。面对紧迫的时间压力和高昂罚款,业者不愿为言论自由而冒误判风险。

该法案也没有提供司法监督,或当业者过度谨慎而侵害个人言论自由或知情权时,提供司法救济途径。

依据该法案,任何人自称受到“假新闻”影响,不需通知相关文章的作者或发布者,即可请求法院下令删除该内容。删除令可用电子形式发布,只要寄到相关人士的社交媒体账户即可完成送达。未依指定期限删除文章,可被判处10万令吉以下罚金。

检察官可以声请法院下令警员或其他公务员迳行删除相关内容。受影响者固然可以抗告,但“妨害或可能妨害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的新闻不在此限。

3月28日,马来西亚国会为即将举行的全国大选通过了极具争议的选区重划案。维权人士担心,假新闻法可能被用来对付评论选区划分不公和其他选务问题的言论。

“马来西亚政府并不拥有真相的专利,却想凭藉权力决定人民什么可以说、什么可以写,” 亚当斯说。“政府应当立刻撤回这部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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