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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波顿(John Bolton)对国际刑事法院发出谴责。他在演讲中表示,特朗普政府将不再与该法院合作,并且威胁,若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以色列和其他盟邦公民展开调查,美国将采取一连串报复措施。

波顿盛气凌人的声明中最古怪的一点是,他威胁说,国际刑事法院法官或检察官若对美国公民采取法律行动,美国将把他们送上国内法庭。

2002年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职司审判最重大的国际罪行。美国布什(George W. Bush)政府曾对该法院进行有系统的抵制,波顿就是当时抵制行动的代言人。他们的努力除了削弱美国在国际正义方面的领导威信之外,并未发生多少效果,美国也逐渐改采支持该法院的态度。2005年,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曾要求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立案侦办在苏丹达尔富尔(Darfur)发生的罪行,美国并未动用否决权。​

那么为何又要高调抨击国际刑事法院,使特朗普政府承诺为叙利亚和缅甸重大罪行问责的形象毁于一旦呢?按波顿的说法,布什政府的“最坏预期”已因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去年11月要求对阿富汗立案调查而应验。阿富汗是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因此该法院有权管辖该国境内涉战争罪案件,包括美国军方和中情局人员的犯行。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也正在考虑调查巴勒斯坦情势;巴勒斯坦也是国际刑事法院成员。波顿利用这次演讲宣布关闭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驻华盛顿特区代表处,因为该组织支持国际刑事法院调查巴勒斯坦地区重大犯罪。

波顿在演讲中将国际刑事法院说成缺乏监督制衡的机构,其实该法院的行动受到严格约束。波顿不屑一提的,实际上是最关键的限制:国际刑事法院是最后手段法院(court of last resort)。各国可以避免国际刑事法院审查,只要它进行认真调查和适当起诉,而这些本来就是国际法的要求。但美国在阿富汗没有做到,以色列在加沙和约旦河西岸也没做到。

波顿的轻蔑态度,吓唬不了国际刑事法院的官员和成员国。但对还在寻求正义的暴行受害者而言,他的演讲却是一种侮辱。国际刑事法院并不完美,但它的存在可以向加害者和受害者证明,重大犯罪是可能追责的。布什政府时代,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曾经顶住美国威胁,这一次,各国也应该做到。各国应同时表明,它们将确保国际刑事法院能继续为全世界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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