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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若开邦瑞扎(Shwe Zar)村的警察岗哨,2017年9月6日。 © 2017 美联社图片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缅甸当局应立即释放因企图由若开邦出行仰光而被捕的30名罗兴亚穆斯林。政府应解除对罗兴亚族人的所有旅行限制,废除限制他们迁徙自由权的歧视性法规。

这群罗兴亚人于2019年9月26日遭警察逮捕。一星期后,其中21人被法院判处监禁2年,并将8名儿童送往少年看守所。最小的一名5岁儿童,和母亲一起关在勃生(Pathein)监狱。

“缅甸当局似乎刻意迫害罗兴亚人,不论他们留在家乡或试图在国内随意旅行,”亚洲区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这30名男女老幼受到惩罚,仅仅是因为他们想逃离多年以来无日无之的残暴对待。”

这群人因为未经官方许可而且未带身份证件,从若开邦中部的实兑镇(Sittwe)驾船抵达伊洛瓦底省时,遭当局逮捕据媒体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仰光,想去找工作或转往马来西亚。

10月4日,额布多镇(Ngapudaw)地方法院将其中21名罗兴亚人判刑2年,将在勃生监狱服刑。庭审只有一天,而且据报当事人不能会见辩护律师。他们的罪名是违反1949年《缅甸居民注册法》第6(3)条,最高刑度2年。罗兴亚人经常因为到邻近乡 镇或若开邦以外旅行而遭到逮捕和检控。

8名儿童被送到仰光省高木镇(Kawhmu)的“职业训练学校”,不允许家属探视。至于前述5岁儿童如何处置,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尚未作成决定。”

约有60万留在若开邦的罗兴亚人持续遭受政府迫害和暴力,即便造成逾74万人逃往孟加拉的军方族群清洗行动已过去2年。留在缅甸的族人陷入绝境,被围困在营地或村庄不得自由外出,而且被切断适足食物、医疗、教育和生计的供应。

缅甸罗兴亚人的迁徙自由因为各种任意和歧视性的限制而被剥夺,包括正式的法律和政策、地方政府的命令和规章、非常规的敲诈勒索、以及广泛的暴力胁迫文化。1982年《公民法》实际上否定了他们的公民资格,使他们被拒发旅行所需的合法文件。

缅甸政府对罗兴亚人的限制,违反国际人权法所保障的迁徙自由,包括国内旅行和出国。迁徙自由权不以国籍为前提,不得以无国籍作为限制迁徙自由的理据。

缅甸当局应解除一切对罗兴亚人迁徙自由的限制,废除歧视性法规和地方法令,并停止一切限制迁徙和生计的官方和非官方措施,例如允许任意设置路障勒索钱财的制度。政府应当修改1982年《公民法》,使其符合国际标准。

 “残忍又讽刺的是,罗兴亚人若不想留在若开邦接受无形的监禁,就可能被送进勃生监狱遭受有形的监禁,”亚当斯说。“他们的被捕入狱应该足以提醒急于鼓励罗兴亚难民从孟加拉返乡的联合国和各国政府:缅甸根本无意保障罗兴亚人的基本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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