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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再次指摘中国政府侵犯人权

日本政府应实施针对制裁、促进对新疆人权问责

Chen Xu, China’s ambassador to the United Nations in Geneva, at the UN headquarters in Geneva, Switzerland, January 23, 2024.  © 2024 Salvatore Di Nolfi/Keystone via AP Photo

上周,中国在日内瓦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时,日本表示“关注中国人权状况”并建议中国政府“保护包括藏族和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香港《基本法 》载明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并改进一国两制。”

日本对于中国政府在西藏、新疆和香港侵犯基本人权的公开批评,呼应该国在2018年中国普遍定期审议时所曾表达“关于对人权捍卫者、知识分子和其他人士进行镇压的近期趋势”的 关切。

在国内,日本政府对于中国人权状况恶化的情况也越来越直言不讳。 2022年2月,就在北京冬季奥运会开幕前几天,日本下议院通过一项关切新疆、香港、西藏和内蒙古人权议题的决议。 具体而言,该决议呼吁“与国际社会合作监测重大人权情势”及“实施全面缓解措施”。 10个月后,日本上议院也通过大致相同的决议。

直至今天,中国政府仍持续对新疆维吾尔族和其他突厥裔穆斯林的高压政策,构成危害人类罪。 相关罪行包括任意拘禁、酷刑、强迫失踪、大规模监控、文化和宗教迫害、拆散家庭、强迫劳动、性暴力以及生育权侵害。

在西藏,当局继续对藏族实施强迫同化,极端的资讯控制导致外界极难获取及核实来自藏区的资讯。 在香港,中国政府扼杀这座城市的各种自由,以国家安全罪名进行任意逮捕,悬赏通缉13名流亡海外的民主运动者和前立法会议员,并将针对香港社运人士的政治恐吓行动扩展到中国边界之外。

尽管对中国政府侵犯人权作出公开表态足以表明对相关情势的真诚关注,日本政府还可以再做更多。 在国内,日本政府应当通过马格尼茨基式的人权制裁立法,对重大人权迫害的加害者实施针对制裁。 国际上,日本政府应该努力推动联合国通过决议成立调查机制,授权对新疆人权侵害进行调查,确定应负责任者,并提出促进追究责任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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