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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n the Chinese man said, ‘If you do not marry a man, the money we spent on you to bring you here…was 3000 Yuan and as you have already stayed here for 10 days, 4000 Yuan [US$637] is needed to give me back now. Right now, count the money to give me. If not, I will tell the man who is going to marry you to come pick you up this evening or tomorrow.’”—Young Kachin woman, trafficked in 2015, who escaped from the house and reached the Chinese police before being sold. © 2018 Human Rights Watch

緬甸北部克欽邦的南森佳(Nang Seng Ja)在19歲時得到阿姨邀請,一同前往中國探視三個表親。旅行大約一個月後,有一天南森佳突然昏迷。清醒時,她發現自己躺在一個陌生房間,被一名中國男性及其家人圍繞。「他們告訴我,我被賣了,」她告訴人權觀察。

南森佳(作者為保護她而起的假名)跑到附近警察派出所求助,「警察跟那家人拿了5千元[800美元],」她說,「把她送回買主家去了。」

她被鎖在房間裡,不斷遭受那個男人強暴,還被他們家人強迫服用助孕藥。「他家父母對我說,『你被我們買來了,不能離開這裡』,」她說。14個月後,她的一個表親因為販賣「新娘」的利得分配不均,向南森佳的父母透露了她的下落。她的父母為了把她帶回家,把全家半數財產都付給了另一位販運倖存者。

每一年,人口販子利用誘拐或暴力,將成百上千的婦女和女童從緬甸送到中國,賣給娶不到媳婦的中國家庭。中國目前人口性別高度不平衡。

緬甸北方的境內武裝衝突1948年獨立後一直不斷,但2011年政府片面打破17年停火,導致戰事急劇升高。因此流離失所的平民高達10萬人,大部分是克欽族。許多販運倖存者說,她們在流徙營地裡三餐不繼,一職難求。緬甸政府不讓外來救濟物資送進營地。由於男人大都離家打仗,婦女和女童被迫背負全家生計。

邊界另一頭的中國,女性佔人口比例從1987年起穩定下滑。研究顯示,中國「失去的女性」(missing women)約達3千萬至4千萬人。原因包括重男輕女的傳統,19792015年實施的「一胎化」政策,以及中國女性的生殖權利長期受限。

販運倖存者常說,是她們信任的人──甚至自家親戚──利用到中國打工做為誘餌,以3,00013,000美元不等的價格把她們賣掉。倖存者說,買家真正想要的是小孩而非新娘。他們買下婦女或女童後,通常把她們鎖在房間裡不斷強迫性交。只要生下孩子,她們有機會逃跑,但孩子必須留下。好幾位婦女說到,因為想看孩子,她們後來又回中國去找當初監禁她們的人家。

緬中兩國執法官員都沒有認真防範人口販運,甚至如南森佳所述,還可能是共犯。有些被販運婦女的家屬提到,向緬甸警方求助屢屢被拒。家屬們和一些專家都提到,必須行賄才能讓警方採取行動。反政府武力,克欽獨立組織(Kachin Independence Organization)的警察單位也好不到哪去。

逃跑婦女找到中國警察後,也常遭到監禁和遣返,但人口販子和買家卻消遙法外。緬中兩國警方缺乏有效協調,連進行協調的最基本配備──例如通譯員──都付之闕如。

回到緬甸後,倖存者很難得到社會服務,幫助她們消除污名、重建生活。緬甸政府也有提供少數服務,但對象有限,真正需要者大多被排除在外。有些公民社會團體在幫助倖存者起訴加害人,並且努力──即使得不到執法機關協助──使受害者獲得復原,但這些團體的資源非常有限。

該區域三方警察單位都應該加強防治人口販運,協助受害者復原,並將人口販子和買家移送法辦。國際捐助方應贊助非政府組織,協助婦女和女童避免緬甸與克欽內戰和中國限制生殖權利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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