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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democratic activist Joshua Wong speaks to the media in Hong Kong on Saturday, Sept. 28, 2019. Wong announced plans to contest local elections and warns that any attempt to disqualify him will only spur more support for monthslong pro-democracy protests. © 2019 AP Photo/Kin Cheung

(紐約)- 人權觀察今天表示,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應立即撤回取消著名民主派人士黃之鋒參選區議會資格的決定。20191029日,選管會通知黃之鋒參加1124日選舉的提名無效。

基於參選人的和平政治觀點剝奪其參選資格,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政公約)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和參與真正選舉等基本人權。《公政公約》已通過香港實質憲法《基本法》納入香港法律框架。

「剝奪黃之鋒參選公職的資格,只是香港政府日益常用這種反民主手段的最新事例,」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港府恣意操弄選舉程序,將使更多人認為唯有街頭抗爭才能有效發聲。」

現年23歲的黃之鋒原定在港島南區參選,卻成為目前唯一被選管會剝奪資格的區議會參選人。港府在選管會做成決定後發出新聞稿表示,「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因此,黃之鋒「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香港現有立法會和區議會等兩種民選機構。立法會由70名議員組成,享有部分立法權。區議會議員共計452席,屬於諮詢機構,隻能就選區議題向政府提出建議。與立法會不同的是,所有452個區議會席位都由一人一票選出。近年來,許多區議會席位都是由親北京人士在同額競選下產生,但近幾個月的民主抗爭促使更多人決定參選,以致此次改選的全部452個席位都將出現競爭。

2016年起,香港政府日益常用取消資格的手段排除民主派人士參選立法會,甚或在其當選後剝奪議席。但此次駁回黃之鋒登記參選,創下以和平表達的政治觀點為由剝奪參選區議會資格的首例。

2016年,選管會新增規定,要求所有欲參選立法會人士必須額外簽署一份書面文件,聲明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種要求違反言論自由權。選管會並裁定兩名民主派候選人──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和香港民族黨的陳浩天──提名無效,理由是他們主張香港獨立的立場「《基本法》相違背」。

中國政府並在多位民主派候選人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勝出後強行介入,對《基本法》進行「釋法」,迫使香港法院剝奪公開主張港獨的游蕙禎和梁頌恆兩人的議員資格。此一判決又導致其他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於20177月被褫奪議席

在對因此出缺的立法會議席舉行補選時,選管會再度取消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的候選人資格,稱其倡導「民主自決」違背《基本法》。20199月,香港高等法院以選管會未予周庭答辯機會為由,推翻選管會取消其參選資格的決定

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通過1997年以來的一系列決定,不斷推遲、阻撓受到《公政公約》和《基本法》保障的,實現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權的政制改革,同時還進一步壓制香港其他人權。中央和港府起訴了數十名香港民主派領袖,並且將擁有外國國籍的一名書商和一名富商從香港綁架到中國大陸,真相至今不明。

中國和香港當局企圖藉著嚴苛的立法強迫民眾「尊重」中國國歌,並計劃通過修例允許將嫌疑犯移交中國大陸接受高度不公正的刑事司法審判。當局還解散了一個政黨,因為它以和平方式提倡香港獨立──這種呼聲最近才興起,但隨著北京不斷加強管控而日益獲得響應。

「中國政府應該知道,拒絕黃之鋒參選公職只會讓香港示威者的訴求更添正當性,」 理查森說。「政府應該尊重對香港人的普選承諾,不該反而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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