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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

2020年度事件

Voters wearing face masks to help curb the spread of the coronavirus line up to cast their ballots at a polling station near Shwedagon pagoda in Yangon, Myanmar, November 8, 2020.

© 2020 AP Photo/Thein Zaw

緬甸2020年的總體人權狀況趨於惡化,如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自由都受到更嚴格的限制。緬甸軍方和幾個少數民族武裝組織之間的戰鬥持續未歇,而政府軍對克欽族、克倫族、若開族、羅興亞族和撣族人口的施暴有增無減。軍方和警察的侵權行為擴大到任意逮捕、任意拘禁、酷刑和拘禁期間殺害。

8月25日為緬甸安全部隊在若開邦對羅興亞族發動種族清洗和危害人類罪行的3周年,致使數10萬羅興亞人於緬甸境內流離失所,74萬人逃至鄰國孟加拉。緬甸在解決危機、為受害者追責和伸張正義方面沒有重大進展。軍事法庭將三名對羅興亞人犯下罪行的軍事人員定罪,顯示政府實持續迴避切實地追究責任,僅把幾名低級士兵當作代罪羔羊,而不是認真調查指揮和監督這些暴行的軍事領導層。

昂山素季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於11月大選再次取得政權,將繼續執政5年。去年,執政的全國民主聯盟沒有擴大民主空間,也沒有改革那些經常用以懲罰人民行使基本權利的侵權法律。相反地,言論自由被進一步削弱,權利捍衛者和社群維權人士因批評政府和軍隊而遭到起訴。緬甸政府並且實際上將未經許可舉行的公開抗議視為犯罪,雖然法律只要求發出警告。

國際社會對緬甸政府施加了更大的壓力,要求其與聯合國人權調查員進行實質合作,包括與聯合國特別報告員托馬斯·安德魯斯(Thomas Andrews)以及緬甸問題獨立調查機制合作,以追究嚴重侵犯少數民族人權的責任。岡比亞控告緬甸違反《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公約》(《防治滅絕種族公約》)的案件正在審理,國際法院一致通過向緬甸下達命令,促其採取臨時措施,保護羅興亞人不受種族滅絕的迫害。法院還要求岡比亞和緬甸定期提報緬甸的遵守情況,不過這些報告仍列屬機密。

2020年大選缺陷

緬甸憲法規定軍方代表在上議院和下議院占有百分之25的席位。與軍方無關的黨派必須贏得剩餘席位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在議會中構成多數,而與軍方有關的政黨只須贏得三分之一以上的席位就能獲得有效多數。

2020年選舉的問題包括:拒大多數羅興亞選民和候選人於門外的歧視性公民資格;對批評政府人士提出刑事檢控;政黨使用政府媒體的機會不均;以及缺乏獨立透明的選舉委員會和申訴解決機制。

聯邦選舉委員會(聯選會)允許各黨派於選舉前的兩個月期間,在國有電視台和電台發表一篇15分鐘的競選訊息。然而,所有政治廣播都要經過聯選會的預先批准,而聯選會對言論內容的限制過於寬廣模糊,已違反保護言論自由的國際標準。在聯選會刪改了各黨的部分演講內容後,6個黨派取消廣播,另10個黨派於抗議聲中參與廣播。

由於地區戰鬥,聯選會取消了欽邦、克欽邦、克倫邦、孟邦、若開邦和撣邦部分地區的投票,但沒有就為何特定地區受戰鬥影響提供詳細說明。佤邦是自治區,沒有舉行投票。

羅興亞拘留營

自從2012年因種族清洗而流離失所以來,大約13萬羅興亞人一直被關在緬甸中部若開邦的露天拘留營。政府8年來將羅興亞人監禁與隔離,侵犯了他們返回家園的基本權利。他們被禁止自由行動,是對自由的任意和歧視性剝奪。嚴格限制如食品和藥品的人道主義救濟,教育機會也極為有限;房舍破敗;限制維持生計的方式;嚴格限制接受緊急醫療程序——這些都導致難民營發病率和死亡率上升。羅興亞人處於如此骯臟和惡劣的環境,實已構成迫害、種族隔離及嚴重剝奪自由等危害人類罪行。

緬甸以因應新冠疫情為藉口,在若開邦中部的拘留營騷擾羅興亞人及強取財物。

難民營中的羅興亞人從未間斷要求返回他們的原籍地,但緬甸政府一直拒不接受。緬甸政府已經開始「關閉」難民營,但此計畫須在目前的難民營地點建造永久性建築,實進一步深固羅興亞人作為永久拘留者的處境。2020年,政府開始「關閉」 皎塔隆村(Kyauk Ta Lone)的難民營,改而在孤立、易受洪水侵襲的土地上建造營地,再次拒絕羅興亞和卡曼流離失所者返回家園的請求。

言論自由

緬甸當局持續使用過於寬泛且措辭含糊的法律來逮捕、拘留與起訴人權捍衛者、社運人士、記者,以及批評政府或軍隊、或參與和平抗議的一般民眾。

報道若開邦事件的媒體一直是政府行動鎖定的目標。3月23日,總部位於曼德勒的《緬甸之聲》的主編納苗林(Nay Myo Lin),被當局指控觸犯緬甸過於寬泛的反恐怖主義法,因其採訪了一名來自非國家武裝組織若開叛軍的官員。對納苗林的指控後已撤銷。

發展媒體集團(Development Media Group)的主編昂曼烏(Aung Marm Oo )依非法結社法遭起訴。雖然他沒有看到起訴書,但他認為這與該媒體報導與若開叛軍衝突的。政府也沒有回應發展媒體集團換新其雙月刊雜誌出版許可證的申請,該雜誌已被迫停止出版。

 

政府引用措辭寬泛的電信法,下令關閉眾多網站,包括發展媒體集團和Narinjara 新聞網,若開邦僅有的兩家少數民族媒體。政府官員以「假新聞」和國家安全為由,為關閉網站的指令辯護。8月27日,政府命令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屏蔽「緬甸正義」(Justice  for Myanmar)網站,該網站由一群致力於揭露緬軍的腐敗和侵犯人權行為的維權人士所設立。

政府、政黨、軍隊和民眾繼續使用緬甸的許多誹謗條款來審查言論。雖然政府修訂了《保護公民隱私和安全法》以排除第三方投訴,但該法、《電信法》中的誹謗條款及刑法都持續用來對付批評人士。

刑法505(b)禁止可能引起「公眾恐懼或驚慌」和「擾亂公眾安寧」的言論,用以對付批評政府和軍方的異議人士。自9月起,全國至少有58名學生因參加抗議活動、發起批評當局的公共貼紙運動、或批評若開邦和欽邦的移動互聯網被關閉而遭起訴或逮捕。學生以刑法505(b)、《和平集會遊行法》以及《自然災害管理法》起訴,有17人被拘禁等待審判。

其他維權人士也因《和平集會遊行法》遭起訴。2020年1月,諾翁拉(Naw Ohn Hla)和她的三名同事因抗議村民房屋遭破壞,被判入獄1個月。一家法院判定維權詩人貌桑哈(Maung Saungkha)有罪並處以罰金,理由是他在仰光市中心的天橋上懸掛橫幅,上寫 「關閉互聯網是為了隱藏戰爭罪行和殺戮嗎?」7月,法院判處兩名學生領袖緬亨敦(Myat Hein Tun)和覺林(Kyaw Lin)各1個月監禁,原因是他們未預先通知當局就舉行反戰抗議活動。

種族地區衝突升級

在若開邦和欽邦,若開族軍隊和緬甸軍隊之間的戰鬥不斷升級,其間平民遭受的苦難最深。聯合國人權高專辦事處指出2020年約有500名平民在衝突中喪生。根據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協調廳(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itarian Affairs)7月的估計,多達8萬1,637人因衝突而流離失所。但是當地的人道主義人士估計,多達22萬名多為若開族的人民因戰亂離散他鄉。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指出,平民在濫殺濫傷中受到傷害,一些人還被刻意鎖定,方式包括強迫失蹤和法外處決。由於衝突,欽州至少有200個村莊面臨嚴重的糧食短缺。

9月,兩名兒童在若開邦彌蓬鎮(Myebon)被任意攻擊的炮火打死。根據聯合國國家監測和報告任務組(Country Task Force of Monitoring and Reporting)的核實數據,在2020年1月至6月期間,43名兒童被殺,103名兒童致殘。這比2019年或2018年的總傷亡人數還要多。

撣邦和克欽邦北部的許多居民面臨人道危機。一些非政府組織說,在2月到8月之間,至少有48名平民在撣邦北部的戰鬥中喪生。9月,緬甸軍隊在木姐(Muse)與克欽獨立軍發生衝突,導致境內流落他鄉者多次逃離居住地。10月,緬甸軍隊也在撣邦南部與撣邦軍隊發生衝突,導致大約4,500人流離失所。

販賣婦女和少女仍是這兩個邦的嚴重問題。戰火與窘迫的經濟使女性易於相信虛假的承諾,被引誘到中國賣為「新娘」。緬甸打擊人口販運警察部隊(Myanmar Anti-Human trafficking Police Force)1月至9月的報告指出,在涉及140名受害者的94起人口販運案件中,有68起以強迫婚姻為目的被販運到中國。

儘管有關當局公開案件數量的做法是正確的,但許多案件很可能沒有記錄,這是由於緬甸政府仍未採取充分措施以防止人口販運、尋找受害者、將罪犯繩之以法,或協助倖存者。遠低於國際標準而飽受批評的《防止暴力侵害婦女法》,在本文撰寫時仍在等待議會通過。

非法關閉互聯網

2020年,政府在若開邦和欽邦實施的互聯網限制進入第二年。雖然戰爭和人口流散加劇,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民眾也需要更完善的公共衛生資訊系統,緬甸軍方仍宣布無意解除限制。政府於2019年6月21日下令中斷若開邦8個鄉鎮的移動互聯網:妙烏(Mrauk-U)、布迪當(Buthidaung)、拉代當(Rathedaung)、邦那均(Ponnangyun)、彌蓬、貌奪(Maungdaw)、敏比亞(Minbya)、皎道(Kyauktaw)以及欽邦的百力瓦(Paletwa)鎮。

此後,受限制地區的人民很難向人報知他們遭遇的情況,包括人道主義援助的需求、平民遭到攻擊,以及權利受侵犯,如任意拘留、酷刑和在軍隊和警察拘留期間死亡。貌奪鎮的移動互聯網限制於2020年5月2日解除

儘管通信部於6月份宣布互聯網限制只會暫時延長至8月1日,但到了8月初僅有2G網絡恢復,3G和4G服務仍被封鎖。雖然2G數據可提供基本的通信和服務,但速度遠慢於3G,而且無法支援視訊通話、開啟有圖片的網頁或觀看影片。

勞工權益

2020年,仰光工業區周圍的工人騷亂及罷工的頻率顯著增加。工人在新冠疫情期間面對著雇主集體解雇和解散工會的策略,使得這場工業區危機愈形嚴峻。

緬甸的勞動法和相關的爭議解決制度未能充分保護工人的權利;侵犯結社自由、集體談判權和其他勞工權利的行為所在多有。雇主對工會成員採取咄咄逼人的手段、政府執法及勞動檢查不力、工作保障匱乏——以上因素的綜合助長了對工人的剝削和控制。2012年勞動爭議解決法的最新修訂未能保障結社自由,也未能促進為集體談判協議立法的程序。

童工仍是嚴重的問題,雖然緬甸兒童權利法明文規定,但政府既沒有發布構成危險童工的完整清單,也沒有發布多達20個行業應如何預防危險童工的指示。緬甸政府應確保進一步的勞動法改革,以期制定出與國際勞工組織核心公約一致的法規。

性取向與性別認同

緬甸刑法規定,「違反自然規律的性行為」可判處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並罰款。

主要國際行動者

為了讓緬甸和高級軍官對侵犯羅興亞人權的罪行負責,國際社會採取了大膽行動。2019年,岡比亞向國際法院控告緬甸違反《防治滅絕種族公約》。2020年1月,國際法院一致通過向緬甸下達命令,促其防止羅興亞人受到種族滅絕,並須為了正在進行的岡比亞控訴案保存暴行的證據。法院尚要求岡比亞和緬甸定期提報緬甸的遵守情況,不過這些報告仍列為機密。

兩名緬甸政府軍士兵承認他們於2017年參與對羅興亞人的屠殺、強姦和其他罪行,這兩位士兵據報將在海牙的國際刑事法庭接受調查,罪行為針對羅興亞人的危害人類罪,包括驅逐居民出境和其他非人道行為,其中至少有一項於孟加拉境內犯下。

邊境問題,以及緬甸未能為羅興亞難民的回國提供安全的條件,使得孟加拉和緬甸之間的緊張關係加劇。9月,於緬甸軍隊突然在邊境附近增加兵力後,孟加拉召見了緬甸大使,隨後在考克斯巴扎邊境附近增加了己方的軍隊數量作為回應。

聯合國安理會於9月召開簡報會,9個安理會成員國之後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呼籲緬甸「為羅興亞難民的安全、自願、可持續和有尊嚴的返回創造有利條件」。

鑒於緬甸對羅興亞人犯下的嚴重罪行,歐盟考慮啟動一個為期6個月的審查程序,以決定是否取消緬甸「除武器外所有產品」的貿易優惠資格。然而,歐盟人權監測團因新冠肺炎疫情而未能行動。

在9月的人權理事會上,伊斯蘭合作組織與歐盟共同呼籲緬甸切實追責,遵守國際法院關於防止種族滅絕的裁決,允許聯合國機構於境內可全面、安全地展開工作,以及准許執行者與人權機制的運作。

新冠肺炎疫情

在欽邦、克欽邦、克倫邦、若開邦和撣邦,由於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而設的旅行限制,人道組織的援助行動受到嚴重阻礙,難以提供服務給流離失所者和其他有需要的人。雖然緬甸政府有權為了保護公眾健康而實施限制,但聯合國和其他援助機構執行的重要人道主義行動不應因此受到影響。丹麥難民委員會指出,援助已準備就緒,但全國性宵禁使人道主義工作者無法協助有需要的人。

9月22日至10月2日期間,只有6個聯合國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獲得旅行許可,得以前往若開邦分發救生援助物資。在緬甸的其他地區,自8月以來單日新冠確診病例和死亡人數迅速增加。

在疫情期間,緬甸總統特赦了2萬多名囚犯,這是10年來最大規模的特赦,但許多政治犯並未被釋放。據政治犯援助協會(Assistance Association for Political Prisoners )於9月估計,有180名政治犯在獄中等待審判, 32名政治犯被判刑監禁。

緬甸政府不認可記者和報社在疫情期間的工作或服務是必要的。媒體專業人員在封鎖期間禁止離家工作,報紙和雜誌被迫取消印刷,使得訊息流通在國家衛生危機期間受限,新聞自由也被阻礙。

2020年4月,一段影片釋出,內容為曼德勒的一名男子在疫情期間違反宵禁,遭到警方毆打。政治抗議人士和勞工權社運人士以違反防疫法規為由被捕,並以包括自然災害管理法在內的各種法律起訴。在新冠肺炎大流行之時,對違反隔離規定者的起訴與判刑執行得特別嚴厲,然而過度擁擠和不衛生的監獄狀況可能會促進病毒的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