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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2020年度事件

Vietnamese Political Detainees and Prisoners: Pham Chi Dung; Pham Doan Trang; Le Huu Minh Tuan; Can Thi Theu; Tran Duc Thach;  Trinh Ba Phuong and Trinh Ba Tu; Dinh Thi Thu Thuy; and Nguyen Tuong Thuy.

© 2020 Private

越南在2020年持續系統性侵犯基本公民和政治權利。政府在越南共產黨的一黨統治下,加強了對言論、結社、和平集會、遷徙和宗教自由的限制。獨立工會及任何被視為威脅共產黨專政的組織或團體都被禁止成立和運作。當局屏蔽網站和社交媒體頁面,並向社交媒體及電信公司施壓,要求它們移除或限制批評政府或執政黨的內容。

批評政府或黨就會面對警察的恐嚇騷擾、受限的行動自由、肢體襲擊、任意逮捕和拘留,以及監禁。警察將政治犯拘留數月,不准會見律師,以酷刑逼供。法庭受黨控制,以捏造的國家安全罪名將博客與維權人士判刑入獄。

越南當局在抑制新冠病毒大流行上似頗有成績,措施包括積極的接觸者追蹤、大規模篩檢、公共衛生宣傳、提前關閉邊境、保持社交距離與強制集中隔離,到2020年底,越南僅有約1,000例確診病例和35例死亡。然而,越南的防疫成績是以越演越列的人權侵犯為代價的:言論自由受限、隱私權沒有保障、獲得社會服務和政府支持的機會不均。

表達、意見和言論自由

2020年,網上異見人士經常遭到騷擾和恐嚇,數人依越南刑法被捕並起訴。越南刑法將批評政府或鼓吹「反動」思想的言論定為犯罪。政府整年間不斷起訴眾多異見人士。

4月、6月和7月,法院以批評黨和國家為由將潘公海(Phan Cong Hai)、阮文恩(Nguyen Van Nghiem)、丁文富(Dinh Van Phu)和阮國德旺(Nguyen Quoc Duc Vuong)送審,各判以5至8年不等的徒刑。

警方分別於5月和6月逮捕阮祥瑞(Nguyen Tuong Thuy)和黎友明俊(Le Huu Minh Tuan),兩人因參與越南獨立記者協會被控以刑法117條反國家宣傳罪。協會會長范志勇(Pham Chi Dung)博士於2019年11月被捕,原因顯然與他公開反對歐盟-越南自由貿易協定有關。4月至8月,警方又逮捕了9人,包括獨立博客范志成(Pham Chi Thanh)、土地維權人士阮氏心(音譯Nguyen Thi Tam)、前政治犯靳氏絩(Can Thi Theu)以及她的兩個兒子鄭伯方(Trinh Ba Phuong)和鄭伯思(Trinh Ba Tu)。10月,警方逮捕知名人權博客范端莊(Pham Doan Trang)。這10人都被控觸犯刑法117條反國家宣傳罪。

媒體自由和資訊獲取

越南政府持續禁止設立獨立或民營媒體機構,廣電媒體和書報雜誌都受到當局嚴格控制。當局屏蔽眾多網站,經常關閉博客,並要求互聯網服務商刪除被認為政治上不可接受的內容或社交媒體帳號。

4月,政府切斷臉書的本地緩存伺服器,藉以要求該公司刪除由異見人士主導的網頁。臉書屈服於壓力,同意限制越南境內的頁面訪問,此例一開,後果令人擔憂。9月初,越南資訊傳媒部稱讚臉書和YouTube「配合資訊傳媒部封鎖違反越南法律的訊息,行為大有改善。」

4月和5月,鍾皇章(Chung Hoang Chuong)和馮玉富(Ma Phung Ngoc Phu)兩名臉書用戶因在臉書上發表批評政府的貼文,而分別被法院依刑法331條判處18個月和9個月徒刑。6月,當局逮捕黃英科(Huynh Anh Khoa)和阮登賞(Nguyen Dang Thuong),他們是一個討論越南經濟、社會和政治議題的臉書社團版主,同樣被控觸犯第331條。

結社和集會自由

獨立工會、人權組織和政黨仍禁止成立。意圖建立工會或工人團體的組織者,會面對來自雇主和當局的騷擾、恐嚇與報復。當局要求公眾集會須取得批准,並系統性拒絕對被當局認為政治上不可接受的集會、遊行或公眾集會發給許可。

2019年11月,國民議會通過了一項修訂後的勞動法,於2021年1月生效。新法規表面上將允許成立「工人代表組織」來代表工人,但須經政府許可才能成立,而且很可能受到嚴格控制。

4月,警方逮捕了前政治犯陳德石(Tran Duc Thach),罪名是涉嫌參加人權組織民主兄弟會。有關當局根據刑法109條控以顛覆罪。

和前幾年一樣,政府以各種經濟計畫為由徵收土地,通常未經正當程序,或未給付足夠的補償。到2020年,「冤民」(dan oan)一詞已成越南的常用語,形容被當局趕出自己土地的人。

1月,河內東潭村發生一起暴力事件,涉及警方人員以及曾參與反對該地土地徵收的抗議活動的土地維權人士。具體情況不明,但據報有數人死亡,包括三名警察和一名村民。有關當局逮捕了29名村民,並以謀殺或阻礙公務人員執行任務為由起訴。9月,河內的一間法院判處其中兩人死刑,一人終身監禁,其餘的人被判緩刑或時間不等最高達16年較短的刑期。辯護律師說,幾名被告聲稱受到酷刑而被迫認罪。

宗教自由

政府藉由立法、強制登記和監視等手段來限制宗教活動。宗教團體必須獲得政府批准並註冊,並在政府控制的管理委員會監督下運營。雖然當局准許許多親政府的教堂與寶塔舉行敬拜儀式,但任何宗教活動一旦被當局武斷認定為違反「國家利益」、「公共秩序」或「民族團結」,就會遭查禁,連尋常的宗教聚會也不例外。

警方監督、騷擾,且有時暴力鎮壓於政府掌控機構之外活動的宗教團體。地下宗教團體如高台教、和好教、基督教和佛教,都不斷受到監視、騷擾和恐嚇。獨立宗教團體的信眾受到公開批評、強迫放棄信仰,並遭拘留、審訊、酷刑和監禁。

兒童權利

包括性虐待在內的兒童暴力在越南很普遍,在學校裡也常發生。許多媒體都描述了教師或政府照顧者對兒童施以性虐待、毆打、或用棍棒擊打的案件。

越南的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青年在家中和學校面臨普遍存在的歧視和暴力。對性取向和性別認同廣泛流傳的誤解,像是認為喜歡同性是一種可診斷、可治愈的精神健康狀況的錯誤看法,在越南學校教職員和一般民眾中很常見。

學校往往不能保護學生免於身體暴力,學校工作人員對謾罵和肢體虐待事件的反應不一致,而且課程往往包含恐同內容。當局沒有建立適當的機制來處理暴力和歧視案件。

主要國際行動者

中國仍然是對越南最具影響力的海外勢力。海域爭端持續為兩國關係帶來紛擾。

2月,歐盟和越南舉行了第九次年度人權對話,但依然沒有取得具體成果。8月,歐盟-越南自由貿易協定生效,鞏固了越南與歐盟的關係。該協議包括定義模糊、無法執行的人權條款。在越南,任何形式的異議都受到越來越多的壓制,而歐盟僅就勞工權利施壓,這使得河內政府做出了一些改革和承諾。在2月舉行的歐洲議會上,大多數議會成員儘管對越南不斷惡化的人權表示關切,仍同意簽訂貿易協定。

2020年是美國和越南恢復外交關係25周年。儘管當今美國政府鮮少關注越南的人權狀況,但一些美國政界人士持續譴責侵犯人權的行為,並表達他們對越南維權人士的支持。

4月,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將越南列為「特別關注國家」。10月,美國和越南舉行線上人權對話,美國官員聲稱對各種人權問題提出了關切。然而,如前所述,知名異見人士范端莊在對話結束後不到24小時就被逮捕,顯示此對話缺乏效力。

澳洲公民周文欽(Chau Van Kham)因涉嫌參與一個被越南政府宣布為非法的海外政黨而被判恐怖主義罪,目前仍關押在越南監獄。儘管如此,澳洲與越南的雙邊關係仍持續進展。

日本仍是越南首要雙邊捐助國。與前幾年一樣,日本拒絕利用其經濟影響力公開敦促越南改善人權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