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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达)-人权观察今天指出,印尼政府迫使应徵印尼国家警察的女性接受歧视性且有辱人格的“贞洁检验(virginity tests)”。

人权观察访问了印尼六个城市中曾接受该项检验的女性警员和应徵者,其中两人在2014年受测。“未通过”的应徵者不必然会被逐出警队,但所有受访女性都表示检验过程造成疼痛和心理创伤。部分女警曾向上级警官申诉,官员有时宣称该做法已被废除。但警署官方招聘网页仍将该检验列为女性应徵者的必备条件,人权观察所做的访问也显示它仍普遍适用。

“印尼国家警察使用‘贞洁检验’是一种伤害并羞辱女性的歧视做法,”人权观察女性权利部副主任尼莎・瓦里亚(Nisha Varia)说。“雅加达警察当局必须立即予以严禁,并确保全国所有警察招聘站不再执行这种检验。”

这种检验抵触了国家警察本身的原则,即招聘必须“不歧视”与“人性化”,也违反平等、不歧视和隐私等国际人权。强制性的“贞洁检验”还可能构成国际法所禁止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在2014年5月至10月之间,人权观察访问了八位现任和前任女性警员和应徵者,以及数名警方医师、一名警察招聘评鉴者、一名国家警察委员会成员和数名女权运动人士。上述访问在万隆、雅加达、巴东、北干巴鲁、望加锡和棉兰等地进行。所有曾经历检验的女性一致表示,与她们同班的其他女学生也都被要求检验。

 “贞洁检验”的依据是《警察规例第5/2009号关于警察考生健康检查指导原则》(Chief Police Regulation No. 5/2009 on Health Inspection (Pemeriksaan Kesehatan) Guidelines for Police Candidates)。该规例第36条要求女性警校考生必须接受“妇产科”检查。虽然该规例并未具体规定“贞洁检验”为考试的一部分,但两名资深女警官告诉人权观察,这种做法早已行之有年。该检验是做为考生体格检查的一部分,在招聘程序初期进行,且通常由警察医疗与健康中心(Pusat Kedokteran dan Kesehatan)人员在警方经营的医院执行。人权观察发现,检验包括使用既不可靠又具侮辱性的“两指检验(two-finger test)”来断定女性考生的处女膜是否完好。

协助国家警察改革培训(National Police Reform Training)的国际组织曾于2012年制作一份备忘录,其中引述一名资深国家警察官员于2008年7月致函优秀的三宝垄(Semarang)警察学院,说明检验女性考生处女膜以确认童贞的必要性。今年10月,国家警察高级督察斯利・卢米亚提(Sri Rumiati)告诉人权观察,2010年时任警察首长的希吉特・苏达曼托(Sigit Sudarmanto)准将已同意废除贞洁检验。医疗中心主任警官也宣称不再实施这种检验。

然而,几无证据证明国家警察已采取措施停止检验。截至2014年11月5日,印尼国家警察招聘网站仍说:“除健康及体格检查外,想当警察的女性必须接受贞洁检验。因此,所有想成为警察的女性应该保持童贞。”已婚妇女没有资格应徵。

这种检验存在已久─1965年考上警校的一名退休警员说,与她同班的女生全都被要求接受检验─而且它会留下长久影响。正如一名女性告诉人权观察她在2008年受检的经验:“进入贞洁检验室让人很难受。我担心被他们检验之后会失去处女之身。那真的很难受。我朋友甚至当场晕过去,因为…实在很难受,非常难受。”

国家警察计划在今年12月前增加女警员额50%,达到21,000人。以警员总数40万人计算,这波增聘将使女性占警队比例由3%上升到5%。

今年4月,国家警察发动规模空前的招聘热潮,有7,000名警校女学生在印尼瓜哇和峇里两岛的八所警察培训中心接受为期七个月的特别训练课程。

设于西苏门答腊省(West Sumatra)巴东市(Padang)、12年来接触过无数女性警校考生的女权团体“妇女危机中心”(Nurani Perempuan)说,贞洁检验导致众多女性心理受创:“这些女警在做贞洁检验时经历了心理创伤和情绪紧张,但〔国家警察〕看来并未尝试帮助她们复原。没有人帮助她们走出紧张和创伤。因此,她们的人生受到长期影响。许多女警为接受检验而自责。”

人权观察曾纪录其他国家警方使用侵权的“贞洁检验”,包括埃及印度阿富汗。人权观察过去也曾批评印尼某些人要求对女学生进行“贞洁检验”,指其既违反人权又过于主观、不科学。

“所谓的贞洁检验具有歧视性,是一种性别暴力─而非判断女性是否有资格担任警察专业的指标,”瓦里亚说。“这种有害的做法不仅将有能力的女性排除于警界以外,而且造成所有印尼人无法获得最佳素质的警察部队。”

做法行之有年

现任雅加达警察科学研究院(Graduate School of Police Sciences)讲师的退休女警官伊若瓦蒂・哈索诺(Irawati Harsono)博士告诉人权观察,她曾在1980年向当时的国家警察首长莫克汉马德・萨诺西(Mochammad Sanoesi)表示反对“贞洁检验”的意见。萨诺西在1986年升任国家警察总监直到1991年退休,但她说他从未回应她废除检验的呼吁。

协助国家警察改革培训的国际组织曾于2012年制作一份备忘录,其中引述一名资深国家警察官员于2008年7月致函优秀的三宝垄警察学院,说明检验女性考生处女膜以确认童贞的必要性。

因应这种规定,许多所谓的“专家”纷纷出版书籍和视频,指导女性警察考生如何应付“检验”。一名印尼博客作家安哈尔・瓦希优(Anhar Wahyu)曾撰写《国军及国家警察考前准备》(Buku Persiapan Masuk TNI dan POLRI),书中为女性考生提供各种诀窍,包括如何确保通过贞洁检验,以及一旦检验“未通过”该如何回应。

法相关

“贞洁检验”已被国际公认为侵犯人权行为,特别是违反《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和《反酷刑公约》第16条禁止“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规定,这两份公约均已获印尼批准。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即由各国专家组成、负责监测公政公约执行情况的机构,已在其一般性意见(General Comment)中指出,公约第7条的意旨是“维护个人的尊严和身心健全”。第7条不仅规范造成身体疼痛的行为,也包括造成受害者心理痛苦的行为。强制性的贞洁检验损害女性尊严,也违反她们的身心健全。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其它人权条约均禁止歧视女性。由于男性不须接受贞洁检验,这种做法构成对女性的歧视,因为它造成或意图造成女性无法站在与男性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担任警察工作的权利。

印尼警察考生贞洁检验”的抗

一名2008年在马卡萨(Makassar)接受检验的24岁女性告诉人权观察:

为了进行检验,20名考生被叫进马卡萨当地巴杨卡拉(Bhayangkara)警察医院的检验室。我们奉命在三分钟内脱掉衣服,仅著内衣。医护人员随即检查我们的双眼、鼻子、牙齿以及是否患有脊椎侧弯、静脉曲张和痔疮等疾病。

然后,我们奉命进入另一个没有门的房间。医护人员在里面对〔每次〕两名考生进行“两指”检验。

光是走进那个房间就很可怕,因为我们必须在20个人面前宽衣解带。我们彼此根本不认识。进入贞洁检验室让人很难受。我担心被他们检验之后会失去处女之身。他们把两根指头插进来。那真的很难受。我朋友甚至当场晕过去,因为…实在很难受,非常难受。

一名2014年在贝冈巴鲁(Pekanbaru)受检的19岁女性告诉人权观察:

我在国家警察学校(State Police School)大楼的一间大厅接受健康检查。他们挂起一面布幕,不让外面的人看进来。我和同组大约20个女生被叫进大厅,然后被要求脱掉衣服,包括胸罩和内裤。当时感觉很羞辱。只有正值生理期的女生可以穿著内裤。

我们是当天最后一组。医护人员大概已经很累了。…他们叫我们坐在女人生小孩用的桌子上。一位女医师给我们做贞洁检验…就是那种“两指”检验。

我并不很紧张。我确信自已还是处女。贞洁检验过后,他们叫我们穿上衣服。

我不想记住那些不好的经验。那种感觉很羞辱。我们为什么要在陌生人面前脱光衣服?没错,〔贞洁检验〕是由女人做的,但他们完全是陌生人。这是歧视。它根本没有必要。我认为应该废除。

一名2013年在万隆受检的18岁女性告诉人权观察:

我被告知加入警队必须先通过健康检查。但直到我快要接受体检时才知道要做贞洁检验,而且〔有人告诉我〕要接受“内诊”。起初我并不晓得那是贞洁检验。

甄选委员会直到要进行“内诊”之前才告诉考生,如果不想接受贞洁检验可以退出甄试。但是,我们大部分都已经根据〔应徵女警的〕规定做了大量准备。我觉得我没有权力拒绝,因为我如果不接受贞洁检验就无法加入警队。

廿名考生被叫进大厅接受体检。他们随即被叫进一个房间,奉命躺下,由一位女性医护人员执行“两指”检验。我感到羞辱,觉得做贞洁检验很可怕。有些考生紧张得昏过去。

目前在雅加达警察科学研究院任教的警察心理学家、高级警官卢米亚提告诉人权观察:

我在1984年经由学生军训加入警察行列。我在三宝垄陆军医院接受贞洁检验,因为在1965到2002年之间,警察和军队均属同一指挥系统。

成为心理学家后,我参与了警察招聘过程,并且在内部对警校女生的贞洁检验表达抗议。我深爱我的职业。我希望国家警察崇法守纪。许多印尼法律─包括宪法、1984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批准法和1999人权法─都禁止歧视女性。如果国家警察自己都不遵守印尼本国的法律,他们要怎么去执行这些法律呢?

1997年,我和女权人士努希雅芭妮・凯佳颂卡纳(Nursyahbani Katjasungkana)一起出席关于这种措施的国会听证。不幸地,我们没能让国会提出废止检验的建议。

2010年,警察总长人力资源助理希吉特・苏达曼托准将曾召集会议研讨警校新生的招聘方式。我再次提出此一问题,要求所有警校招生工作组停止贞洁检验。但我的同事们,包括警察医疗与健康中心的工作人员,都基于道德考量反对我的提议。他们说,“难道我们要让妓女也能当警察?”

有任何科学证据显示不是处女的女性工作绩效一定不如处女吗?有任何科学证据显示不是处女的女性自然比处女坏吗?在那次会议结束时,希吉特将军要求停止这种检验。我不知道为何它还继续执行。

曾在2006到2008年担任北苏门达腊省警察招聘工作组外部成员的棉兰(Medan)非政府组织Aliansi Sumut Bersatu执行长魏彦托・斯多汉(Veryanto Sitohang)告诉人权观察:

我当时从事维护妇女和儿童权利的工作,〔北苏门达腊省〕代里县(Dairi)警察总部任命我为警校男女学生招生工作组的五名外部成员之一。〔工作组的〕其他成员包括一名医师、一名精神病学家和几位学者。

我发现〔女性〕考生必须通过贞洁检验。这种检验是在棉兰的巴杨卡拉警察医院,由该院警方医师监督执行。我曾向全由警察组成的内部工作组建议,不要做〔这种检验〕。它显然侵犯了这些女孩子的权利,应该被禁止。内部工作组答覆我说,他们会考虑我的意见,但〔这种检验〕是国家警察总部规定的标准。于是他们仍照旧进行检验。我递出了书面反对意见,但它显然未能阻止这种侮辱性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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