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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2015年11月24日)-人权观察今天表示,就中国当局在新疆地区最近一次突袭行动据报造成28人死亡一事,应允许独立观察员和监察机构前往调查。唯有现场查证事实,才能断定是否涉及滥用武力。

据中国国营《新疆日报》2015年11月20日报导,经连续56天作战,28名“暴徒”在阿克苏地区遭包围突袭并“被全部歼灭”,另有一人投降。报导指死者涉嫌参与9月18日阿克苏地区一煤矿遇袭事件,并称其受一“境外极端组织”直接指挥。9月的该起攻击事件造成5名警员和11名居民死亡,18人受伤。

中国政府在动荡的新疆地区加派警力,此图为 2014年7月31日中国军人在喀什。 © 2014年 盖帝图片

11月17日,自由亚洲电台发布消息称中国11月攻击行动杀死三名儿童,且提出不同伤亡数据,引发有关此次攻击行动过程及为何动用致命武器的质疑。过去多起类似攻击行动后,也曾有其他国际媒体发布与中国官方报导内容不符的信息。

“以造成平民恐慌为目的暴力活动绝对应受谴责,但不代表政府的应对措施可以豁免于审查。中国反恐作战造成的惨重死伤,令人更加怀疑北京的战术和目标,”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倘若中国真的坦荡无欺,早该允许联合国专家、独立记者、外交官和其他观察人员自由进入该地区调查所有这类事件。”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生多起致命暴力攻击。2014年5月,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发生炸弹爆炸,官媒报导至少30人死亡、90多人受伤。尽管无人出面负责,官媒迳称该起攻击是“恐怖分子”所为,和2014年3月云南昆明发生暴力攻击后的说法类似。

其他数起发生在新疆、被官媒称为“暴恐”攻击的事件,同样涉及重大伤亡,但有关事件具体情况或凶嫌背景的说明却少之又少:

  • 2014年7月,喀什地区莎车县(维语称叶尔羌)据报有民众攻击警察派出所,新华社称警方开火还击,击毙“数十名”暴徒;
  • 2014年9月,轮台县据报发生连串爆炸案,造成6人死亡,54人受伤。官媒称有40名暴徒遭公安当局击毙或自爆身亡,并有2人被捕;
  • 2013年4月,巴楚县(维语玛拉巴什)据报有15名官员被杀。官媒指当局击毙6名、逮获8名疑凶,后续又逮捕另11人。

中国中央政府和新疆当局又严格限制外交官和记者进入该区,导致上述事件的相关情况根本无法获得查证。数名记者欲前往近期暴力事件发生地点,均被沿途检查哨拦下,有些则被禁止摄影或下榻酒店。该区几乎没有维权人士或独立律师能够执行工作而不担心被报复。

中国当局负有维护公共秩序的责任,但也有义务尊重嫌疑人和一般民众的权利。具有国际习惯法地位的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规定,执法人员应尽可能使用非暴力手段,并唯有在为保护生命而确实不可避免时才能有意使用致命武力。该《原则》并要求,针对执法人员任意使用或滥用武力或火器的情况,各国政府应确保按本国法律以刑事犯罪惩处。

人权观察表示,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允许直接联系律师,尽速由法官提审,并予秉公控罪或释放。过去,对于在押的恐怖主义或分离主义犯罪嫌疑人,中国政府常常只提供极少信息或完全隐匿其下落或状况,违背国际法。其例包括一群约百名突厥族人士于2015年7月被泰国强迫返回中国,中国政府声称这批人原欲前往“参加圣战”。

2015年11月17到18日,中国再度重申愿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维护少数民族权利。北京应允许独立调查新疆近期暴力事件。联合国少数群体问题、意见与表达自由或人权与反恐问题等相关特别报告员应可发出紧急呼吁或联合报告。与中国维持双边人权对话的十几个国家,应当要求中国对攻击行动做出说明,并在事件真相获得独立证实前,停止与中国开展反恐合作。

维吾尔人是主要信奉伊斯兰教的新疆少数民族。中央政府在新疆推动的经济开发和大量汉族移民,加上国家敌视维族的独特文化、语言和宗教认同,导致该区不安加深。过去十年,中国当局日益将批评政府或表现维族认同的和平言论视为“分离主义、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的罪证,这些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

 “巴黎遭恐攻后,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呼吁全世界勿搞‘双重标准’并应承认中国也是恐怖主义受害者,”理查森说。“但北京封锁新疆已使自己失去可信度,唯有开放独立调查才能修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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