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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北辽宁省靠近朝鲜边境的丹东市,行人走过火车站前的毛泽东铜像,摄于2019年2月23日星期六。 © 2019 美联社图片/Dake Kang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不应强制遣返7名在押朝鲜人,因其一旦返国恐将面临酷刑及其他虐待的极大危险。中国有关当局应给予这批人政治庇护,或允许他们安全转往第三国。

为他们的家属提供协助的韩国人士告诉人权观察,被拘留在辽宁省的朝鲜人包括三男三女和一名10岁女童。其中部分人员在近几星期内逃离朝鲜,其他人已在中国边境地区居留数年。他们都在2019年4月28日遭中国当局逮捕。

 “中国不应将这七人送回朝鲜,使他们面临酷刑、性暴力、强迫劳动和其他恐怖待遇,”亚洲区副主任费尔・罗柏森(Phil Robertson)说。“北京应立即允许他们前往第三国。”

在朝鲜,擅自出国是刑事犯罪。脱逃的朝鲜人若被强制遣返,可能被关进政治犯集中营(管理所)、普通劳改营(教化所,即再教育矫正设施)、短期强迫劳动营(劳动煅炼队)、暂时拘留所(集结所)或被处决。

人权观察和其他团体的研究发现,朝鲜政治犯营区普遍存在虐待和恶劣条件,包括让在押人员维持在饥饿边缘的口粮,几乎没有任何医疗照护,缺乏适当住房和衣物,被管理员性侵和酷刑等持续性的不当对待,以及草率处决。据朝鲜前囚犯和狱警报导,拘留场所的死亡率极高

中国惯常将朝鲜人视同非法“经济移民”,依据1986年双边边界议定书将他们强迫遣返朝鲜。

以往曾在中国被捕后遣返朝鲜的朝鲜人士告诉人权观察,朝鲜政府严厉处罚所有未经许可出国的人员。2010年,朝鲜人民保安部通过一项行政命令,将叛逃列为“背叛民族”罪,可处死刑。人权观察认为,所有未经许可出国而在中国停留的朝鲜人均属就地难民(refugees sur place),因为他们一旦被遣返极可能遭到迫害。

强迫朝鲜难民回国构成推回行为(refoulement),即将人员送回到他们的生命或自由可能受到威胁的地方。作为1951年《难民公约》及其1967年《议定书》以及1984年《禁止酷刑公约》 的缔约国,中国负有法律义务,不得强迫任何人返回其可能遭受迫害或酷刑的地方。

被遣返而没有送进政治犯集中营的朝鲜人,可能被当局判处2至15年徒刑,在一般监狱遭强迫劳动。一般监狱的囚犯被迫在危险工作环境下强迫劳动,不断遭受狱警不当对待,而且缺乏营养食物和医疗照护。

一名曾在边界负责接收由中国被遣返朝鲜人的前朝鲜国安部门(保卫部)高级官员向人权观察表示,他手下的官员会对每一个遣返人员刑讯逼供,要求供出在中国的去处、联络人以及在国外做了什么事。

2014年联合国朝鲜人权状况调查委员会发现,朝鲜囚犯以及被中国强迫遣返的朝鲜人经常遭受酷刑、处决、奴役和性暴力,足以构成危害人类罪。2017年,朝鲜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金塔纳(Tomás Ojea Quintana)表示:“朝鲜脱北者陷入肉体与心理暴力的骇人循环,我收到信息指出,有些人得知自己预定被遣送后便决定结束自己生命。”

人权观察要求中国政府保护在押人员,让朝鲜人获得政治庇护或安全前往第三国,并允许联合国难民署行使职权保护朝鲜庇护寻求者。

 “中国应停止强迫脱北者返回朝鲜,不再做朝鲜侵犯人权的共犯,” 罗柏森说。“中国应保护这七名朝鲜人,以遵守其国际义务,并且让朝鲜明白它不会继续漠视朝鲜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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