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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拾起警方投掷的催泪弹,巴黎香榭丽舍大道,2019年12月8日。 © 2018 Kartik Raj/Human Rights Watch

本周,法国内政部长卡斯塔内宣布,法国警察将停止使用争议性的GLI-F4催泪瓦斯榴弹。这是一项早该采取的举措,但并未解决法国警方仍在使用的其他人群控制武器所引发的重大疑虑。

2018年12月,人权观察曾记录法国“黄背心”运动和不同学生抗议中因警用武器导致的伤害,包括疑似GLI-F4催泪弹(含25公克高爆炸药)造成多人四肢灼伤或截肢。该报告并记录多人遭球形橡胶弹丸(依其商标俗称“闪光球”)击中受伤,以及不成比例滥用化学喷雾和俗称“臭弹”的防暴榴弹。国际特赦组织记录到同样的违反人权行为,法国人权监察使也已一再呼吁停止使用某些这类型武器或修正其使用准则。

法国针对劳动法、社会安全缩减和公务员退休金改革的示威抗议方兴未艾,很可能延续到2020年。

大部分示威活动是和平的,但有些抗争者崇尚暴力,包括攻击警员、破坏财物。然而,法国警察太容易动用过度武力和前述各种武器。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欧洲联盟基本权利署准则法国警察伦理准则全都规定,使用武力──包括非致命武器──只有在具备必要性和相当性时才是合法。

GLI-F4榴弹被停用要归功于NGO、记者持续制造的公众压力,以及因这些武器致伤致残示威者的律师们制造的诉讼压力。此举可望减少人们烧伤和致残的风险,特别是手脚部位。只有时间能告诉我们,取而代之的非爆炸性携行式GM2L催泪榴弹将如何影响法国防暴警察应对抗议活动。

在警方与抗争者激烈对峙的关系中,每除去25克炸药都是好事一椿。但是,要实施真正以人权为中心的人群控制执法方式,还必须检讨战术和训练方式,并且停止更多这类武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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