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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运动宣传海报,摄于拉萨,2019年。  © 2019 私人提供

(纽约) - 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西藏当局正利用全国性的扫黑运动,打击涉持不同政见藏人的和平言论。被控刑事罪名的包括倡导西藏文化与环境保护、批评官员贪腐以及疑涉支持达赖喇嘛的人士。该运动的目标还包括起诉或以其他方式惩罚参加未经许可宗教活动的信徒,以及参加宗教活动的藏族公务员。

中国政府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贩毒、赌博和其他团伙犯罪。此后,各藏区至少已有51名藏人因为从事有关宗教、环保、土地维权或揭发官员腐败的和平上访或抗议活动而被法院以“团伙犯罪”判处最高9年徒刑。当局还将这场运动与对藏族政府官员和中共党员的整肃联系起来,显然依据他们的个人观点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当局素来以牢狱对付西藏的和平异议,” 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又加剧了对共党统治疑有貳心者的迫害。”

这次行动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其政治目的在2018年宣布于藏区开展该运动的官方文件中即昭然若揭。人权观察曾在《“非法组织”:中国打压西藏民间团体》报告中详述,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下达的一道指令,任何个人或团体若在环保或推广藏族语文、民俗及文化等议题上“宣称自己是群众‘代言人’的”,都被列为“团伙犯罪”的一种形式。

该指令还禁止不具官员身份者介入调解地方纠纷,但在西藏这项重要的民事功能通常是由喇嘛或其他地方贤达担任。当局过去从未将这种活动视为非法。

该指令并规定,“破坏基层选举”或涉及群体“借土地征收、租用、拆迁、工程项目等事由制造事端”的行为,也列入“团伙犯罪”。

中国官方媒体最近报道,中央政府官员下令自治区当局将藏族异议人士列入此次运动打击对象。北京于2019年7月到8月和11月两度派遣高级官员前往西藏督导扫黑运动开展情况,他们要求西藏自治区当局加强此次运动与“深化反分裂斗争”的“紧密结合”,也就是要打倒一切支持西藏自治和政治异议的力量,不论多么间接或微弱。根据这项指令,在西藏只要批评政府政策就可视同犯罪团伙,尤其是涉及群体的,作为代言人的,或支持达赖喇嘛的。

11月,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证实了中央督导组的上述要求,指示自治区有关当局应该“同时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与…反分裂斗争。”为了解释“分裂主义”或支持西藏自治也是一种普通犯罪,吴英杰说它是“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据官方媒体关于藏南农村开展扫黑运动的报道,地方官员召集民众开会宣导扫黑运动,号召村民“自愿切断与黑社会势力和非法组织的一切联系,热情加入到反对它们的斗争中来。”所谓的“黑社会势力”原本是指有组织犯罪,但在西藏语境下,“非法组织”还包括该地区扫黑除恶运动开始时在2018年指令中列出的公民活动,特别是倡导藏语文、环境保护和基层纠纷调解等活动。

其他藏族地区的官员也有类似要求。据美国自由亚洲电台2018年2月报道,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之初,就把“威胁政治安全…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列为十大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这份清单上还包括“在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等领域…非法占地”,可能指涉环保人士阻止基础设施或采矿项目损害环境的抗争行动。同样在这则报道中,自由亚洲电台引用匿名信息源指出,四川甘孜当局以扫黑运动名义挨家挨户搜查达赖喇嘛的照片

在大多数藏人居住的西藏农村地区,当局威胁要使用武力,使这场运动显得更具威慑力。各种运动宣传材料上面都可以看到武警或警察部队的军规武器。例如,官方媒体报道四川省德格县阿须乡扫黑动员大会的照片显示,当地村民成排坐在地上,四周有持枪警察,还有运送犯罪嫌疑人的装甲车。地方当局宣传扫黑视频显示,对藏人包括出家人所使用的武力显然不必要或过度。

中国宪法保障言论自由,和国际人权法一样。以扫黑除恶之名,逮捕并起诉表达和平意见、参与政治或信仰活动的藏人,是对他们基本人权的侵犯。

“扫黑除恶运动专门针对藏人的意见表达和正常社会活动,把他们视同罪犯,”理查森说。“中国当局应停止浮滥起诉,释放所有被不当拘押的藏人。”

有关西藏此次运动和被捕人员的详情,请见下文。 

 

 

和平的批评被定为犯罪

至少已有51名藏人在当局的扫黑除恶运动中因和平的活动遭到定罪。最近一起案例涉及西藏北部索县的12位村民。法院于2020年1月7日以“恶势力团伙”罪名将他们判处21个月徒刑。

据法院公布材料,该“团伙”组织村民,“向群众直接或间接灌输封建思想,执行封建家法,希望和默许宗教消极影响在该村范围内滋生和蔓延。”法院材料没有提供有关这些“宗教”和“封建”思想的进一步内容,也没有提出被告触犯应处罚之罪的证据。

一些名詞,例如“宗教消极影响”和“封建思想”等等,实际是指支持达赖喇嘛及其宗教权威,包括他对转世喇嘛的选择、不宜供奉某些地域神灵的劝诫等等。因此,只要支持这些想法就有可能被定罪。

据伦敦倡导组织自由西藏运动(Free Tibet)报道,2019年12月6日,青海省果洛州甘德县9名藏人被判处最高7年徒刑。主要被告阿亚桑扎(Anya Sengdra)的律师表示,阿亚桑扎是因为试图揭露“当地官员的非法行为”而以扫黑除恶名义被逮捕。官方于7月26日发出的起诉文件证实,阿亚桑扎曾批评当地官员──即其所在乡镇的党委书记──这位官员在2014年阿亚桑扎赢得村委会选举后取消他的当选资格,并且因为他一再抗议而加以处罚。

7月26日发出的起诉书称,阿亚桑扎和八名同案被告被控“寻衅滋事罪”,因为他们建立在线群组,讨论当地腐败、环保问题并组织居民上访。当局对这九人的指控还包括“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因为他们在建筑工地静坐抗议,为一起交通事故致死案件索讨赔偿。相关细节表明,被告们只不过是参与了反对地方政府政策的和平抗议和上访活动,并未涉及任何犯罪活动。

2019年5月,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21名藏族村民扫黑除恶名义被判处最高6年徒刑。可知事实表明,他们是为了环境保护的政策向当地政府进行游说──官方媒体报道明确指出,他们因从事“动员村民支持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拒绝接受环保补偿费,为政府政策制造障碍”等活动而被判刑。

2019年4月,青海省黄南州的同仁县9名藏人以“成立非法组织”罪名被判处3年至7年徒刑。流亡人权团体指出,他们为抗议本村土地被地方政府官员强占而组织上访,其请愿书副本亦由该流亡团体公布。同仁县政府曾于2015年公布规定,将“借着捍卫藏语文、环保与教育之名,创办非法组织或活动”列为犯罪,此案被称为该县“扫黑除恶”首起案例。

中国在各藏区以地方法规禁止针对政府政策的和平抗议活动,但这些法规仅为行政命令,不应排除中国现行法律的适用。

除了已经见报的51起司法案件,人权观察采访的3名藏人还介绍了更新的案件,他们的亲友因为和平表达意见而以扫黑除恶名义遭到警察威胁或拘留。其中一人提供了多位政治犯的信息。人权观察无法证实他们的说法,但受访者都是可直接获得相关事件一手信息的藏族学者或官员。

一位藏人曾访问其中一起案件的当地居民,他说,藏北某牧区的警察威胁要利用扫黑运动惩罚一名藏人,因為他拒绝签署官方文件证明其牲口数目已按官方指标减少。当地另一名藏人告诉人权观察,在青海省同仁縣,警察以扫黑运动名义逮捕多名妇女,原因是她们聚集在当地政府机关外面,抱怨政府征收土地却没给补偿。

拉萨一名藏族官员于12月向人权观察表示,根据他看到的内部消息:

“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位于拉萨市曲水县聂唐乡〕有217名政治犯,他们都是过去几年被捕的拉萨市或拉萨市下辖乡镇的居民。以政治理由抓人的事情仍然屡见不鲜。”

美国国会的国会与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列出了截至12月疑涉政治原因被拘押的151名藏人,但注明可能存在大量未经报道或不确定的案件。

打击未经批准的宗教活动

根据中国法律,公民只能参加经官方批准的宗教活动。各藏区的中国高级领导人均明确表示,未经批准的宗教活动属于扫黑除恶运动的打击目标。青海省某藏族自治州2019年初发出的运动指导原则也规定,当局必须“积极反对那些持不同观点和妨碍〔国家政策和意识形态〕的人”, 包括“受宗教势力控制”者,据称这种情形“在农村和偏远山区尤其强烈”。

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11月的审查会议上,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称宗教问题是“西藏的特殊矛盾”,并要求自治区各级官员“最大限度打击极端宗教势力和利用宗教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在11月的会议后,自治区领导班子下令各级官员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机会”,“坚决铲除达赖集团毒瘤和滋生分裂思想行为的土壤”,“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名拉萨藏族官员告诉人权观察,这次运动深入自治区各寺院,作为政治教育运动的一环。据他报道,哲蚌寺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五名僧侣被查出参加政治教育时态度不佳而受到“教育”,然后又因为“未改造思想”和“爱国主义与法制知识考试不及格”被开除出寺。

这位官员补充说,“这种情况在许多寺院持续发生”,而且“政府对僧侣的微信社交媒体活动的监控甚至比普通公民更为严格。”外国媒体报导了藏族僧尼因政治不合格而受到政治思想教育或开除的情况,以及监控僧尼和一般公民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的最新案例。

作为这次运动的一部分,具有宗教信仰的藏族公务员也被挑出惩诫。据中国官媒8月6日报道,向以严控民族与宗教问题著称的北京高级官员朱维群指责自治区领导班子,说他们对扫黑除恶运动“执行不力”。

朱维群的意思,除了其他问题以外,显然是指未能加强管制藏族“干部”信教。所谓“干部”包括所有政府雇员,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党员。在8月27日于拉萨举行的专项斗争相关会议上,当局表示必须“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列为重点。

要求党员放弃宗教信仰是党内纪律的常态要求,毕竟所有党员都必须放弃宗教信仰才能符合入党资格。但是,西藏自治区当局响应朱维群的讲话,当月即发布了一道内部命令,不仅禁止党员,而且禁止西藏所有离退休人员参与公开宗教活动。该命令禁止藏传佛教徒进行的特定宗教活动,但未提及任何其他宗教,可见该命令仅针对为政府工作的藏传佛教徒。没有关于西藏汉族干部或其他宗教信徒受到类似限制的报道。

藏族党员因个人观点遭起诉

西藏自治区当局在实施扫黑除恶运动的同时,也对涉嫌持有未经批准意见的藏族党员进行党内整肃运动。除了对这些党员加以党纪处分,当局似乎还威胁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相关案件的详情不明,但官方媒体于2018年2月发布的报道指出,这项整 肃党纪的运动──全称为“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目的是在西藏揪出“表面伪装对党忠诚,暗中同情甚至为分裂主义分子工作”的党员。官方媒体将在西藏甄别“两面人”的工作称为中国“与达赖集团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的一环。

除了惩罚违反党纪的行为,西藏自治区和其他藏区当局并表示,藏族党员若涉嫌在政治上不忠诚,例如同情达赖喇嘛或支持提升西藏自治的,也是扫黑除恶的目标,换言之,这些人都被归类为犯罪嫌疑人。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4月,西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将“两面派〔和〕两面人”列入犯罪团伙和“非法组织”名单之中,即该运动的打击目标。由此可见,在西藏自治区负责实施此项运动的不仅是党的纪检监察部门,还包括“自治区国安指挥部”,后者负责督导自治区的“公共安全事务”并处理刑事案件

就此而言,西藏的“反对两面派、两面人运动与中国大陆其他地区的同一运动有所区别。在其他地区,它不涉及刑事打击,仅以“控制干部队伍的政治立场”为目标。

官员们为了辩护他们将涉持不同政见的藏族党员视同罪犯的做法,声称这些人都是帮派犯罪的组织者、推动者或支持者。“自治区国安指挥部”10月发出的声明中,将“两面人”说成是扫黑除恶运动所欲打击的“非法组织的背后靠山”。西藏自治区高级司法官员于2019年4月附和前述观点,称“两面人”为“犯罪团伙的滋生土壤”。在一百多万藏人居住的青海,当地司法机关也在2019年7月作出同样宣布,说某些“党内干部”是扫黑除恶运动的重点对象,因为他们“掩护帮派犯罪势力”。中国媒体没有提出任何证据支持相关指控。

最近只有一起对涉嫌政治不忠诚的藏族党员进行政治定性和罪刑化的案件得到官方媒体报道。2019年2月,西藏西南部农村地区聂拉木县的13名当地党员──显然是藏人──因在洞穴中“崇拜…非法物件”遭到惩处。媒体报道,该案由警方侦办,而洞穴中的“物件”是“政治上禁止的”──通常意指这些物件是达赖喇嘛的照片,同时,警方将这些党员视为犯罪嫌疑人加以侦办,尽管信仰宗教只是违反党内规章而非法定犯罪。这13人受到何种惩罚,外界尚不得而知。

前文提到过的那位拉萨藏族官员曾于去年12月告诉人权观察,“所有政府部门的藏族官员都在这次〔扫黑除恶〕运动受到惩罚,”但惩罚的详情保密,因此“我们根本不可能得知个别案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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