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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性别暴力大量滋生,各国政府抽腿不管

© 2020 Brian Stauffer for Human Rights Watch

许多陌生男子来到姜玉真(本文人物皆用化名)工作的地方找她,因为前男友盗用她的社交媒体帐号贴出性感照片,说她想找男人上床。

李睿琳的上司送给她一个时钟。不久,她根据型号查出那是一台偷窥摄影机,几星期以来持续把她卧房的影像传送到他的手机。

吴秀珍读书的时候缺钱花用,于是去作裸体模特儿。根据合约,所有的照片都不会外流。但最后她的照片还是被上网出售。

这三位女性都受害于日益猖獗的网路性暴力,而各国政府和企业未能有效加以遏止。玉真、睿琳和秀珍都是韩国人,据人权观察纪录,该国迅速发展的高科技加上根深柢固的性别不平等,是造成网路性暴力盛行的主要原因。

但网路和科技——跟厌女症一样——没有国界,网路性暴力也是一个全球问题巴基斯坦英国的自杀防治专线今年来电数都急剧增加。许多国家的政治人物成为性爱影像外泄的对象,包括法国乔治亚印度美国。联合国对妇女暴力问题特别报告员曾于2018年撰文指出,维护女权的需求“现已蔓延到社交媒体的数位空间。⋯⋯暴力也发展出新的形态,例如为了羞辱、污名化或伤害被害人,将经其同意或未经同意取得的⋯⋯亲密图片,擅自散播于众。”

当然,性暴力及其不受政府重视,皆非今日始。随着科技和网路普及于我们生活的所有面向——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们早就应当预见它将成为性暴力加害者的新乐园,而受害者绝大多数是女性。

但毫无意外地,各国政府反应迟钝。韩国政府以及其他几个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德国日本巴基斯坦南非和英国,分别采取了不同措施遏止网路性暴力。但大多数国家仍毫不设防,令受害者备感求助无门。

政府和执法官员——多为男性——似乎根本不了解网路性暴力的严重性,把它当作“仅仅”发生在网路世界的芝麻小事。这种想法不但没搞清楚网路性暴力往往与其他形式的暴力连带发生,而且强化了早已不适用的线上/线下二分法——在今日世界,手机可以追踪我们的行动,日常交易和通讯也越来越离不开网路。

韩国网路性暴力的加害人通常不会被抓进监狱。有位被害人告诉我们,当警察拒绝纪录她的报案,她非常失望地质问一名警员:“难道一定要等到我的身体因此受伤或财物受损了,你们才会行动?” 警员回答她:“没错。”

网路性暴力可以造成毁灭性的冲击,有时还能致人于死。影像一旦被放上网路,任何看到的人都可以把它抓取下来,这些人以后还可以再转发出去——随时随地,在被害人的有生之年。

被害人常发现自己不停地上网搜寻新的攻击。那些男人来找玉真以后,她被迫辞职搬家,同时不断在网上找寻新的贴文。“大概足足有两个月,我整天都在做这件事,” 她说。“那段日子,我真的好想死——我想故意跳到汽车或是火车前面自杀。” 女儿因被同事偷拍而轻生去世的一位父亲说,“每次电话铃响,她都很害怕:‘如果有人看到怎么办?’”

所有各国政府都必须履行国际法义务,包括促进性别平等以及保护人民不受暴力侵害。

  • 为所有面临危险的人提供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心理支持和协助清除和封锁相关图文资料——并要求网路平台负起责任,不得存放、扩散明知为非法的内容或借此牟利。
  • 确保被害人得到司法系统帮助——透过立法确认网路性暴力的严重性及其不同形式,并允许被害人选择在刑事控告外附带金钱惩罚。确保警察和检察机关了解这种罪行造成的深层伤害,并应追究检警不当对待或不予理会被害人的责任。
  • 最重要的,各国政府应当改革轻忽或者乐见网路性暴力的社会心态。侦办网路性暴力案件的一名警官告诉我们:“有个加害人跟我说,他觉得做这种事才能让他被认可是真正的男人。” 一名被害人则说,她认为有些男人喜欢非经同意的影像胜过专业制作的色情图像,“因为他们觉得这种东西更真实⋯⋯他们根本不把女人当人看。”

企业也有责任伸出援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11年通过的《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明定,“基于尊重人权的责任,工商企业应当⋯⋯避免造成或助长负面的人权影响”并且“寻求防止或减轻直接与本身营运、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负面人权影响。”

若要挑战几乎存在每一个国家、为网路性暴力扇风点火的固有性别不平等,要做的不只是更多的服务或逮捕,还要拿出促进深层文化变革的各种措施,例如为所有儿童提供全面的性教育,涵盖同意、性别平等和数位公民责任。同时也必须大幅改革科技企业的内部文化——太多产品都是由男人所设计,他们没有顾及和防范这些产品被用来实施性暴力。

只要看到网际网路在我们人生中的角色日益重要,就应当了解终结对女性的粗暴态度乃是当务之急,以及我们距离抗争成功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