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經調查揭發中國大陸公安對該報駐香港記者進行「全面監控」後,港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出:「我可以肯定地說,在香港只有特區政府執法部門享有執法權。」
但是,鑑於近來北京屢屢干預而港府消極不作為的紀錄,李家超的說法實在難令居民安心。
根據香港實質憲法《基本法》規定,港府享有「高度自治」,有權管理外交與國防除外的一切本地事務,香港居民也享有各項權利,包括新聞自由。在《基本法》中,沒有任何條款允許大陸公安在香港執法,對《華爾街日報》記者的監控因而存在合法性疑問。
類似情況早已屢見不鮮。但面對大陸安全部門在香港日益粗暴甚至違法執行任務,港府卻幾乎視若無睹。
銅鑼灣書店英籍出版商李波於2016年被從香港綁架到大陸以後,當時的香港特首曾表示「高度關注」並承諾進行調查。加拿大華裔富豪肖建華2017年在香港中環高級酒店被綁架送往大陸之後,他又做出同樣承諾。
但這些案件無一獲得查處,導致港人維護香港自由的信心動搖。人權觀察為前述兩案致函港府,林鄭月娥均置若罔聞。
在此同時,香港民主黨派和人權工作者也不斷傳出遭大陸安全人員跟踪盯哨,尤其在2017年7月習近平訪港期間。
如此重要案件均懸而未決,既是對所有在香港從事「敏感」議題工作的人士──不管是調查中國政府不可告人的金融交易、促進人權或堅持追究當局恣意消音的任何議題──發出警訊,也將讓北京更加肆無忌憚。
李家超若真想安定民心,應當宣布對本案追查到底,並定期向大眾說明調查進度。否則,只會令港人更加懷疑是誰在對他們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