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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Brian Stauffer for Human Rights Watch

(紐約)- 人權觀察今天發表報告指出,中國二孩政策自2016年實施以來,已導致對職業婦女普遍的懷孕歧視。

這份37頁的報告《「你請產假就換人」:中國二孩政策與職場性別歧視》引用法庭文書、意見調查、社交媒體帖文和媒體報導,詳述女性在二孩政策下遭遇的各種形式懷孕歧視。該政策允許每對夫妻生育兩個孩子,結束了實施35年的一胎化政策。

「許多女性已經走上網路、媒體和法院,訴說她們在職場遭受的侵害,」人權觀察中國部研究員王亞秋說。「追求提高生育率卻沒有適當的就業保障,中國政府等於是發給雇主騷擾和歧視的執照。」

中國當局應當全面落實法律保障,禁止基於性別和懷孕的就業歧視。政府應該停止規定每個家庭可以有幾個孩子,停止施壓婦女生育,並且確保平等的家庭照顧休假。

二孩政策意味每位女性可能請產假兩次,不像一胎化政策時期只有一次。許多公司企圖避免員工休產假,於是在招聘廣告、新人面試和職場待遇各方面給沒有孩子或只有一孩的女性差別對待。

中國許多招聘廣告註明只限或優先錄取男性,或已婚已育的女性,其背後預設即是沒有孩子的女性將來可能會請產假。一家北京成衣業者最近在前程無憂網(51job.com)發布經理職缺,要求應徵者「年齡30到35歲,已婚已育,外貌佳,身材好。」

許多女性表示,她們在求職面試時被問到生育狀況。一位高校應屆畢業生說,她去面試的五家公司全都問到她有沒有結婚生子的計劃,其中三家明白表示她若想生孩子就不予聘用。一位只有一個孩子的母親被要求簽字切結,承諾至少三年內不會生育第二胎才能得到工作。

雇主可能對懷孕員工採取各種各樣的懲罰。廣東省一名婦女把她懷孕的消息通知雇主,幾天後就被解聘了。福建省某公司以「嚴重經營困難」為由,將一名正在產假中的女性員工開除,但該公司並未發生營業虧損。山東省某公司對一名員工開罰2,000元(約300美元),因為她在聘用合同許可的期限之前懷了第二胎。

有時企業會將懷孕員工的工作環境變得十分困難,實際上迫使她們不得不辭職。例如東北吉林省某公司在冬天強迫一位懷有七個半月身孕的員工到建築工地去工作。

中國憲法保障男女平權。儘管法律禁止基於性別和懷孕的就業歧視,卻缺少具體執行機制,導致受害者找不到適當的救濟管道。有些受到歧視待遇的女性選擇向地方政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提出申訴。他們的投訴通常無法成功,原因是法律標準不明確,或遭遇難以克服的官僚或證據門檻。即使員工最終勝訴,受害者得到的賠償往往彌補不了打官司的成本,企業所受的處罰也微不足道而缺乏嚇阻作用。

北京一名因懷孕被解雇而尋求司法救濟的婦女說,「[我] 不過是討一個說法,一句道歉,以及公正的對待」,卻發現「維護[我的]權利的困難超出我想像」。

面對一胎化政策及其他因素造成的人口危機,中國政府現在轉而逼迫婦女生育更多子女。官方媒體大力倡導女性留在家庭的美德;要求婦女生第二胎「為國家做貢獻」的宣傳標語已遍布全國各地。

「中國政府該做的不是逼迫女性『為了國家』生育第二個孩子,而是履行國際法義務,保障就業和生育權利的平等待遇,」王亞秋說。「中國婦女的生涯和職涯受到一個忽視女權政府的損害與干涉,已經持續數十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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